关于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》精神,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活动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目标

选拔和表彰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,发挥榜样标杆作用,营造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传递育人正能量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(一)2026年5月28日—6月7日。学生提交申请表至辅导员处。

(二)6月8日—10日,辅导员审核,推荐符合参评条件学生至学院评审,并在各班群内公示1天。

(三)6月11日—15日,二级学院审核,推荐1名学生至学校评审,并在学院公示3天。

(四)6月16日—21日,经学生发展部审核,选拔2名学生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评审,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。

(五)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统一上报广东省教育厅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(一)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

1.报送条件及要求

案例典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,包括困难认定、精准资助、资助育人、资助监管、信息化建设、机构建设、资助宣传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。以往年度已报送过但未入选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。与历年案例典型汇编、网络文献比对重复率超过20%的,取消参评资格。

2.材料撰写要求

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,以文字为主,可图文并茂,撰写时如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。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,有特色、有创新、有实效、可借鉴、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,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。

(二)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

1.报送条件

(1)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,爱岗敬业,积极奉献,在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,事迹突出。

(2)钻研学生资助工作,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、有创新,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。

(3)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,热爱学生资助工作,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。

(4)已获得过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,不再重复报送。

2.材料撰写要求

申请人需填写《2026年“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”推荐表》(附件3),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,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,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,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。

(三)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

1.报送要求

(1)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。

(2)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;勇于克服在生活、学习等方面的困难,勤奋努力,学业成绩优异,或在工作岗位上、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。

(3)已获得过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,不再重复报送。

2.材料撰写要求

申请人需填写《2026年“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”推荐表》(附件4)。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、语言流畅、真实生动、感染力强。表格中“获得荣誉和奖励”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、竞赛、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。

四、各类材料上报数量
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下名额报送材料。

(一)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

各学院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。

(二)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

各学院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1名。学校从中选拔2名上报广东省教育厅评审。

(三)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

各学院选拔5名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在学院开展榜样教育,并推荐1名到学生发展部评审,学校开展榜样教育并从中选拔2名上报广东省教育厅评审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策划。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将自立自强、诚实守信、知恩感恩、勇于担当良好品质融入学生日常生活中。

(二)积极宣传,广泛动员。充分利用学院宣传栏、网站、微信、微博等载体大力宣传,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,努力营造良好氛围。

(三)认真总结,及时报送。广泛发动本院学生积极参与,并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地上交材料,在活动中要注重收集活动图片,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。

附件:

附件1: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.doc

附件2:2026年“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”推荐表.doc

附件3:2026年“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”推荐表.doc

责任编辑/卢广;/卢广

初审 卢广; 复审 林达源; 终审 马俊